有感北大邹恒甫梦桃源事件

有感北大邹恒甫梦桃源事件

 

2012821,学者邹恒甫发了一条让所有人瞠目结舌,也极具吸引大众眼球的微博,邹在其微博中说:“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

 

    此事发生后,北大接连发表了三次声明,最后一份声明称已向法院起诉邹恒甫。北大希望“司法机关尽快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公正判决,还事实以真相,还北大以声誉,还网络以秩序,还社会以公道,还受害者以清白。”

 

在我的印象里,自古文人大多是清高、张扬、敢言、特立独行的。邹恒甫当属此类。对于现在的北大,邹的这种爆料,或者说是攻击,我想是完全出乎其意料的,当事情突然发生时,北大表现的似乎有些歇斯底里。

 

我以为,北大的几次声明,笨拙而浅薄,给人感觉高高在上,不可侵犯。

 

北大敢保证其每一个教师员工,每一个领导干部都清清白白,无可非议吗。如果不能,则邹的言论,在客观上是不可能对北大的声誉造成损害的。我在想,此事发生后,如果北大选择以文对文的方式是不是会更好,邹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在这方面必是处于劣势的,如此,既显示了北大的气度和胸怀,又能把邹批驳的体无完肤,颜面无存。老百姓对于具体事实不了解不知情,但对于存在的某些社会现象还是心知肚明的,坊间不就有 白天是 教授,晚上是野兽的说法吗。

 

    我以为,北大在声明时首先应该询问一下邹,其所称的北大院长具体指谁,还是指全部,其所说的北大教授系主任指全部教授系主任,还是个别几个。

 

    就一般常识判断,邹的话必有夸大和不实之处,但北大为何要将这个夸大的帽子情愿戴在自己头上,是北大的意愿吗,还是北大领导的意愿。

 

北大向法院起诉,希望还事实以真相,还北大以声誉,还社会以公道。但我以为,诉讼只有输赢,诉讼在功能上是不可能还原真相的,诉讼也不可能还北大声誉和社会公道,因为,声誉和公道自在人心。

 

梦桃源这个名字起的真是不太好。




[本日志由 寇海平 于 2012-09-02 01:57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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