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收费

                                                                不得不收费

      全国律协规定,律师进行业务推广时,不得“不收费或者减低收费(法律援助案件除外)”。

      第一反应,有了这个规定,我们是不是可以深情而无奈地对自己的客户说,现在律师协规定,律师不得不收费或减低收费,所以,实在不好意思,我不得不收费且不可以减低收费。

      但我想,律协作此规定,初衷和目的绝对不是为了给律师提供一条收费的依据。该条与禁止律师坑蒙骗和执业不正当行为同属一个条款。

      我揣测,律师推广业务时不收费或减低收费,在律协看来,可能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予禁止。

      我曾经对同行的低价竞争也是深恶痛绝,但后来,我发现,在律师这一行,所谓低价竞争是个伪名题。因为,即便你报一个更低的价格,他也不会委托你。原因有很多,但根本原因,我想,可能还是因为委托关系是基于信任。信任这个事儿,也许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但它无法用金钱来换取。

      有人认为,由于律师行业的低价竞争,导致律师收费多年上不去,房价都涨了好几倍,然律师费仍徘徊不前。

      我是不太赞成这种说法的,律师收费没有像房价一样涨上去,绝对不是因为所谓的低价竞争,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任何一个行业包括房地产行业都存在价格战。

      价格战是市场自由竞争的表现,价格战往往会导致市场价格降低,但我们知道,市场价格不是商家之间的价格战所决定的,市场价格是市场价值的反应,市场价格是由市场这只无形之手控制和决定的。

      从大的方面讲,我认为,律师费是律师市场价值的反应。工欲利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提升律师费,需先提升律师价值。

      全国律协若想为广大律师谋福利,应在如何提升中国律师社会价值上有所作为。律师收费此等细枝末节之事,交由律师事务所管理即可。

      另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有明确规定的,商家之间进行价格战,不在其规制范围。

      另外,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全国律协关于律师收费的规定,是否涉嫌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

      另外,规定不得不收费或者减低收费,但法律援助案件除外。是否涉嫌不平等对待。我的理解,法律援助属于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同样都是客户,为什么对老百姓不得减免收费,而对政府则例外。



[本日志由 寇海平 于 2020-03-08 10:58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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