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北大邹恒甫梦桃源事件
作者:寇海平 日期:2012-09-02
有感北大邹恒甫梦桃源事件
此事发生后,北大接连发表了三次声明,最后一份声明称已向法院起诉邹恒甫。北大希望“司法机关尽快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公正判决,还事实以真相,还北大以声誉,还网络以秩序,还社会以公道,还受害者以清白。”
在我的印象里,自古文人大多是清高、张扬、敢言、特立独行的。邹恒甫当属此类。对于现在的北大,邹的这种爆料,或者说是攻击,我想是完全出乎其意料的,当事情突然发生时,北大表现的似乎有些歇斯底里。
我以为,北大的几次声明,笨拙而浅薄,给人感觉高高在上,不可侵犯。
北大敢保证其每一个教师员工,每一个领导干部都清清白白,无可非议吗。如果不能,则邹的言论,在客观上是不可能对北大的声誉造成损害的。我在想,此事发生后,如果北大选择以文对文的方式是不是会更好,邹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在这方面必是处于劣势的,如此,既显示了北大的气度和胸怀,又能把邹批驳的体无完肤,颜面无存。老百姓对于具体事实不了解不知情,但对于存在的某些社会现象还是心知肚明的,坊间不就有
我以为,北大在声明时首先应该询问一下邹,其所称的北大院长具体指谁,还是指全部,其所说的北大教授系主任指全部教授系主任,还是个别几个。
就一般常识判断,邹的话必有夸大和不实之处,但北大为何要将这个夸大的帽子情愿戴在自己头上,是北大的意愿吗,还是北大领导的意愿。
北大向法院起诉,希望还事实以真相,还北大以声誉,还社会以公道。但我以为,诉讼只有输赢,诉讼在功能上是不可能还原真相的,诉讼也不可能还北大声誉和社会公道,因为,声誉和公道自在人心。
梦桃源这个名字起的真是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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