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的思考之重庆速度

李庄案的思考之重庆速度

 

李庄案从侦查到起诉到法庭审判一路走的可谓神速。在这金牛奋蹄踏雪去,玉虎昂首迎春来的时节,山城重庆的公、检、法在芸芸众生的瞩目下缔造了李庄案刑事审判之重庆速度。

 

根据判决书的记载,20091210,李庄律师的委托人龚刚模向公安机关揭发了李庄的行为;1212,重庆警方在北京刑事拘留李庄;1213,重庆检方宣布对李庄逮捕;1219,检方向法院提起公诉;1230,法院开庭审理;201018,法院作出一审有罪判决。

 

    可以看到,从案件立案侦查到开庭只有18天。

 

有一天,如果我对大家说,我110跨栏跑了1288,你会做何想?如果我的同行中有人告诉我,他110栏跑了1288的话,我会笑着说,可能吗!如果你说是,那只有两种情况,一是你跑前注射了一百倍数的兴奋剂,亢奋的像一头公牛,完全都不是一个人了;另一种是你肯定没有站在起跑线上,你是从最后一栏起跑的。

 

李庄案为什么要以这种掩耳不及盗铃之势立案审结!?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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