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善必先惩恶

扬善必先惩恶

 

只要是人,就必有恻隐之心、不忍之心,这就是人的本性中的善,人性的善是生而有之,与生俱来的。我相信中国人从来就没有丧失过人性的善,善也从未在中国人的心中沉睡,所以,我们可以“拒绝冷漠”,但完全无需“唤醒真爱”。人们见死不救,呈现冷漠,是因为人们内心的善被压制被覆盖了,只有揭去善上面的这层东西,善就会发扬光大。

 

扬善必先惩恶。那位救助小悦悦的拾荒阿姨的行为肯定属于善,而那些路过但未伸出帮助之手的人的行为是不是就是恶呢?我认为,不一定,因为不行善不等于就是恶。 在这个事件里,真正的恶,应该是那些个导致人们不愿行善,不敢行善的原因。原因是不具体的、抽象的,我们没办法惩罚“原因”,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惩罚原因的制造者。比如,对那些受人帮助,却反咬一口,讹诈帮助者的无良之人,就完全有必要进行严厉的惩罚,这些人应当为她们的行为付出代价,因为她们破坏的是维系一个社会正常健康发展所必需的公序良俗。这种惩罚就是在惩恶,惩恶就是扬善。

 

我不主张奖励善行,因为,善是人的本性使然,行善亦是每个人理所当然要去做的,祖先早就告诉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或一个组织做了他应该做的事情,而要受到额外的奖励,天理何在。但我认为,对于那些因为帮助人而受到污辱、敲诈、损害的人,我们不仅要对他们受到的损失进行补偿、赔偿,还应该大大地奖励他们。这种奖励就是在扬善,其目的和现实效果,就是为了弘扬正气!一个社会可以不额外奖励行善者,但必须要做到,不能让这个社会的行善者心寒胆怯。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小悦悦事件所反映出的一些社会问题、人性问题,若想解决之,我想我们的政府应该要拿出一个长远的策略计划,并事实求是、脚踏实地的一步步一项项去完成去实现,这样才会有希望,有奔头。我们的政府如若真的有反思,事件过后,就不应仅限于搞个所谓的万人悼念活动,签名和喊口号能解决问题吗,签名和喊口号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今天我们写下一句话,高喊两声标准示范版的口号,明天我们就会高尚起来、善良起来吗?所有形式的东西因为虚假,所以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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