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站内容证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作者:寇海平 日期:2007-08-05
依据我国民诉法规定,被告住所地法院是具有管辖权的。如果原告打算在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首先要确定的便是被告的住所地在哪里,如果被告方是法人,依据法律规定,法人的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因此,确定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者主要营业地便成了确定法人住所地的关键。
.
公司的注册登记地经常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是主要营业地是不一致的,所以注册地并不当然就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认定。
.
在向法院立案时,原告方要提供证据证明受案法院所在地为被告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要说明公司在该地设立的机构为其主要办事机构,可以从该机构职能部门的设立情况、权限以及运营状况等方面来说明。
.
说明是主要办事机构的证据材料可以是拍摄的办公现场照片,也可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说明。
.
在该案中,被告的主要办事机构虽然就在闵行区某一大厦内,但被告办公场所没有任何显示被告公司名称的标示。让大厦物业或是工商机关出具证明也是不现实的。被告的登记注册地在浙江象山,如果提供不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证明,只能到象山起诉。
.
由于被告是一家知名大公司,笔者在浏览被告公司网页时,忽然发现被告在自己网站的公司介绍中有这样一句话:”……公司主要办事机构在上海市闸北区….” 闸北区某一大厦曾是被告的主要办事机构,但在本案起诉时,被告已从闸北区迁移至闵行区。如前所述,被告在闵行的经营办公地点未设立任何公司标示。
.
于是笔者将被告网站中载有公司介绍的网页打印出来,据以被告声明的公司主要办事机构在上海市闸北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立案时,关于被告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证明事宜,笔者向法院是这样解释的:1、该网页是从被告网站上摘录下载打印的,2、从网页的公司介绍内容可以判断被告的主要办事机构在上海市闸北区,这是被告在自己的网站上声明的,具有可信度。3、现被告的办事机构已从闸北区迁移至闵行区,闸北区的办事机构已人去楼空,被告的实际经营地就在闵行区。4、原告提供不了证明被告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相关证据如办公场地的照片等,确属客观不能,但原告可以提供被告在闵行办事机构的具体地址,法院可以依职权调查原告所述属实。
.
后该案在闵行法院成功立案,现已审结。
文章来自: 本站原创
引用通告地址: http://www.KouHaiPing.com/trackback.asp?tbID=39
Tags: 网站内容,证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